问答题 案情介绍:2008年8月10日,某10KV供电线路被雷击,导致该线路停电,两天后,受损线路才被恢复,此次停电造成某小化工厂直接经济损失8.5万元,小化工厂遂诉至法院,要求某供电公司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经过审理,一审法院判决某供电公司赔偿原告某小化工厂8.5万元,某供电公司不服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问答题 某10KV线路刘庄分支线因改造停运,2008年8月4日,王某夜间登杆盗线,用钳子剪断中相导线,中相导线在下落时碰到T接的带电弓子线,王某遭高压电击,从杆上坠落地面死亡。死者亲属认为王某是高压触电死亡,作为产权人的供电公司有过错,诉请法院要求赔偿。 问:供电公司有没有责任?为什么?
问答题 张某、李某两人结婚十年,常为生活小事争吵,2008年4月7日,张某听信传言,认为妻子与他人关系暧昧,遂与妻子发生激烈冲突。李某声称要以死证明自己清白,后乘人不备,爬上运行中的变压器台,触摸运行中的变压器带电部位而被电击身亡。 经查,该变压器台高2.6米,并挂有“高压危险,禁止攀登”警示牌。 张某以妻子死亡与供电公司对变压器管理不力为由,要求供电公司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175000元。 问:供电公司有无过错,是否应该承担责任,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