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公司于2001年10月5日与某行签订一借款合同,乙公司作为担保方在借款合同上签章。合同约定甲公司的还款日期为2002年2月5日,到期未还由乙公司对借款本金50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但未明确约定保证期间。2001年12月1日,甲公司与某行经协商将还款期延至2002年4月5日,并通知了乙公司,乙公司对此未置可否。2002年5月1日,某行因甲公司未按期还款而首次要求乙公司代为偿还借款本息。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以下问题。
根据约定的保证方式,某行应该先向甲公司主张权利后才能向以公司主张权利,这种说法正确吗?为什么?
错误。因为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问答题 就保证范围而言,乙公司对利息是否要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问答题 某银行同意为某公司贷款5000万元,用于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该项目总投资为8000元。1月1日,贷款银行为该公司发放允许其自主支付的贷款资金3000万元,自主支付贷款资金流出情况如下: 请指出上述贷款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问答题 简述关联企业的定义。
问答题 根据《公司授信业务操作规范指导书》,授信资金不得用于哪些用途?
问答题 简述授信担保人提供的抵(质)押物应符合的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