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中方甲公司拟与日本乙公司共同出资设立A中日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 甲公司为此拟定了一份投资计划。该计划部分要点如下: (1)A企业投资总额为1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450万美元。甲公司出资额为252美元,占注册资本的56%。其中,现金出资98万美元,通过其母公司提供担保向银行贷款取得;其余的154万美元以专利权作价出资,该专利权通过与他人签订专利权使用许可合同取得。 (2)甲公司分期缴纳出资,其中第一期出资80万美元,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 (3)A企业设立董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长由日方担任,副董事长由中方担任。经营管理机构中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2人。总经理由中方担任且为A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要求: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指出上述计划中的不合法之外,并简要说明理由。
判断题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企业所得税计税基础。()
判断题 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外的应税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在抵免限额范围内从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之后的余额进行抵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