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公司为某国有独资公司,主营纺织机构配件制造销售,审查甲公司2000年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该企业核算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期末在产品成本间分配采用“定额比例法”。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年末库存产成品单位成本比以前月份高出许多,于是,对甲产品年末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的分配进行重点抽查。2000年12月末甲产品在产品数量为200件,完工产品300件,上月结转材料费用20000元,本月材料费用30000元,共50000元,原材料每月一次投料,产品单耗定额为60元/件,企业保留的月末在产品材料成本为2000元。通过审查年末企业“库存商品盘点表”和“库存商品”明细账,得知2000年年末“库存商品——甲产品”借方余额为80000元,“库存商品——甲产品”账户贷方结转销售成本120000元。该公司2000年账面盈利,企业已按账面利润提取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除所给资料外,再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
计算甲公司应补缴的所得税。
定额比例(费用分配率)20000+30000÷(200×60+300×60)=50000÷(12000+18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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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扼要指出存在的问题。
问答题 请依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分析企业计算所得税有无错误,如有错误请予指出,并正确计算该企业当年应纳所得税额,税务机关应当如何处理?
问答题 请按税法规定分析上述计税有无错误,如有错误应如何纠正,并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