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19世纪中期,英国济贫法的法律基础是1834年济贫法。1834年济贫法最重要的特点是确立了济贫院内救济的原则,任何贫民如要得到救济必须进入济贫院。为了保证院内救济原则的推行,英国各地开始广泛建立济贫院,到1840年,已有271个联合济贫教区制订出了建立联合济贫院的计划,85个联合济贫教区已经租用或者将旧的济贫院改造成新的联合济贫院,34个联合济贫教区已经购买了用于建立联合济贫院的建筑物,24个联合济贫教区已经将旧建筑改造成联合济贫院。1834年后,英国建立的济贫院大多为混合济贫院,这些混合济贫院内实行严格的人群区分和分隔,济贫院的贫民被分为七种类型:①老年及体弱的男人;②健康的男子及13岁以上的青年男子;③7~13岁的男孩;④老年和体弱的妇女;⑤健康的妇女和16岁以上的女孩;⑥7~16岁的女孩;⑦7岁以下的儿童。每种类型的人被安置在不同的房间或者建筑里。在这里,家庭被分离,丈夫与妻子、孩子与父母都被拆散,“隔离是济贫院制度的一个特征”。
试分析英国1834年济贫法的修改过程的特点及新济贫法的基本原则。
(1)济贫法的修改过程的特点当时以边沁为首的改革者非常推崇决策中的科学调查,对济贫法进行修改以前先组建了济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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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请根据题目分析英国1601年济贫法产生的原因。
问答题 试论述改革开放前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
问答题 试述我国社区矫正的发展现状与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