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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题型 甲公司是生产化妆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生产职工年均1000人。适用税率为25%,已预缴所得税100万元。年终所得税汇算资料如下: 有关收入与税金的项目: (1)企业出租房屋取得租金收入30万元,应纳营业税为1.5万元。 (2)全年实现销售商品收入6000万元,其中,销售折让1万元已扣除。2003全年年应纳增值税为700万元。 (3)转让商标权使用权收入50万元,应纳营业税2.5万元。 (4)全年存款利息5万元,已按15%缴纳所得税的税后利润85万元,转让有价证券净收益10万元。 (5)全年资产净收益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盘盈净收益6万元,存货盘盈净收益2万元。 企业相关成本、费用等项目: (1)全年应纳消费税为1500万元,应纳城建税154.28万元,教育费附加66.12万元。 (2)应扣除的成本2200万元。 (3)销售费用800万元,其中广告费500万元。税法规定,广告费当年扣除标准为营业收入的15%,企业广告费未超标。 (4)利息支出200万元,其中:含有从关联企业借款1000万元按8%支付的借款利息64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5%。税法规定,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部分在所得税前不得扣除;同时,向关联企业借款超过本企业注册资本50%以上的部分,其发生的利息费用也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当年允许扣除的借款利息为:1000×50%×5%=25(万元),调增39万元。 (5)管理费用700万元,其中:工资薪金300万元,工资附加“三费”55.5万元,折旧费200万元,社会保险缴款47.5万元,差旅费2万元,业务招待费35万元、新产品开发费60万元(上年新产品开发费50万元)。 业务招待费列支标准=35×60%=21万元(小于30.4万元,即6080×5‰) 超过标准部分14万元不得扣除。 新产品开发费用60万元,按税法规定不仅60万元可在所得税前全额扣除,而且还可加扣60万元的50%,即30万元。 (6)全年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1100万元,并按照规定的比例计算提取并列支了三项经费。可以据实列支。 (7)企业8月发生意外事故,库存原料损失30万元,保险公司赔款10万元。经过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净损失25.1万元[30×(1+17%)-10=25.1]可在所得税前扣除。 (8)通过教育部门向农村义务教育捐款8万元,直接向某老年服务机构捐款4万元。税法规定前者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后者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9)未包括在管理费用中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50万元。 分析填表如下:

未知题型 甲企业整体实物资产的账面净值540万元,公允价值为600万元;乙企业整体实物资产的账面净值650万元,公允价值为720万元。甲企业以整体实物资产与乙企业整体实物资产置换,甲企业补给乙企业货币资金120万元。甲企业支付补价的货币资金占换入总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为16.67%,小于25%。按照税收的优惠规定,甲、乙双方均不确认资产转让的所得,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也称为免税置换)。则甲企业换入资产的成本价值为660万元(540+120);乙企业换入资产的成本价值为530万元(650-120)。

未知题型 某内资企业2008年10月份接受捐赠设备一台,根据捐赠设备的发票等有关单据确定其价值为100000元,估计折旧额为20000元,不考虑设备的运输、安装等费用,所得税税率为25%。 当期应纳所得税=(100000-20000)×25%=20000(元) 会计处理如下:

未知题型 甲公司是一个上市公司,2008年6月份与乙公司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甲公司以其增发的普通股20万股抵偿所欠乙公司货款200万元,甲公司股票市价每股9元,面值每股2元,不考虑其他税费。 债务人甲公司会计处理为: 债权人乙公司会计处理为:

未知题型 某企业2006年12月31日购入价值300万元的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5年,残值为0,会计上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税法上允许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2008年以前所得税适用税率为33%,从2008年起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计算2008年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发生额。

未知题型 某企业2008年初应收账款余额为100000元,2008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200000元,该企业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0.8%,法定计提比例为0.5%,假设该企业全年未发生坏账,则该企业年初“坏账准备”实际余额为800元,法定余额为500元;年末“坏账准备”实际应有余额为1600元,法定应有余额为1000元;本期实际计提金额为800元,法定计提金额为500元,实际计提金额与法定计提金额差额为300元,其影响所得税金额为75元(即300元×25%)。 假如2009年末该企业应收账款余额为150000元,则2009年末“坏账准备”实际应有余额为1200元,法定应有余额为750元;由于2009年初(即2001年末)“坏账准备”实际余额是1600元,法定余额是1000元。假如2002年全年未发生坏账,则2002年末实际应冲销金额为400元(即1600元-1200元),法定应冲销金额为250元(即1000元-750元),两个冲销金额的差额为150元,其影响所得税金额为37.5元(即150元×25%),纳税调整会计分录为:

未知题型 合伙企业计提的各种准备金均可在税前扣除。( )

未知题型 某公司2007年所得税率为33%,2008年1月1日起所得税为25%。2006年末购入一台设备,原值33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3年,预计净残值为0,会计上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税法规定按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则各年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等见表5—3: 表5—3                        单位:万元 年份 2006年末 2007年末 2008年末 2009年末(已清理) 固定资产原值 330 330 330 0 减:累计折旧 0 110 220 0 固定资产净值 330 220 110 0 减:减值准备 0 0 0 0 固定资产净额 330 220 110 0 税法计算的累计折旧 0 165 275 0 计税基础 330 165(即330-165) 55(即330-275) 0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0 55(即220-165) 55(即110-55) 0 递延所得税负债额 0 18.15(即55×33%) 12.5(即50×25%) 0 说明:会计折旧额:每年都是110万元。税法每年计提折旧额:2007年:330×(3/6)=165(万元);2008年:330×(2/6)=110(万元);2009年:330×(1/6)=55(万元)。 上述甲公司每年末所得税会计分录如下:

未知题型 某企业在当期确认了200万元负债,计入当期损益。假定按照税法规定,与确认该负债相关的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准予税前扣除,该负债的计税基础为零,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0万元。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存在期初余额。

未知题型 某公司2008年12月31日某设备的账面价值为15万元,重估的公允价值为25万元,会计和税法上都是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剩余使用年限为5年,净残值为0。税法按账面价值计提折旧,会计按重估价值计提折旧,计算2011年12月31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余额。